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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两次“假结婚”之后
    来源: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   作者: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    发布时间:2022-12-09 10:21:22   浏览:1239

    小王在上海没有购房资格,却急于求购一套房屋,便向相熟的房产中介小李求助。小李帮忙找到了一套不错的房源,并保证可以帮小王进行“包装”。为此,小王两次“假结婚”,还支付了上千万的购房款,却无法办理过户手续。故事就从这场离奇的交易讲起。


    债台高筑虚构房源信息



    2019年9月,在得知小王有购房需求后,房产中介小李联系小王称自己找到了小王想要的房子。据小李介绍,这套房子是房地产公司的内部“关系房”,房屋总价1280万元,可以通过一手房更名的方式将房屋过户到小王名下,以规避税费,但需要小王支付130万元“好处费”。对于小王没有购房资格的问题,小李提出,可以小王父母的名义购买,只需要再额外支付20万元“包装费”即可。

     

    很快,小李带小王实地看房,无论房子面积还是地段都让小王非常满意。为了尽快买到房子,小王将150万元转入小李的账户中。

     

    当小王还沉浸在买房的喜悦中,殊不知已一步步落入了小李的圈套。原来,小李因赌博债台高筑,为了还债,他打起了客户们的主意。小王看中的这套房子是小李无意中发现的一套无人居住的空房,无需钥匙便可进入。收到小王的转账后,他便将钱款用于还债和继续赌博。

     

    连环骗局套得千万巨款



    2020年4月,为从小王身上骗取更多钱款,小李用PS软件伪造了一份虚假的房屋买卖合同,请小王的父母到中介公司签约。随后,小王的父亲依照合同约定向“房东”的账户转了448万元“购房款”。

     

    看到小王一家出手这么爽快,小李的“胃口”更大了。在小王多次催促尽快办理过户手续后,小李谎称把房子过户到小王父母名下会有一些“后遗症”,建议小王通过“假结婚”的方式,将房子直接登记到自己名下,并主动帮小王找来了一位“妻子”,但这样操作需支付15万元。小王一番思考之后,同意了这一方案。

     

    为获取小王的信任,小李以公司名义重新与小王和“妻子”签订新的房屋买卖合同,并要求小王补足七成购房款。

     

    2021年9月,小李向小王提出,“妻子”的购房资格出现问题,现已为他找好另一位“妻子”,小王需要向新“妻子”支付“好处费”。同时,“房东”要求小王证明自己具有尾款支付能力,需要他再支付一笔资金。于是,小王再次向“房东”支付了74万元房款,向第二任“妻子”支付了5万元“好处费”,并再次与小李签订一份新的购房合同。

     

    小王以为这次一定万无一失了,小李却开始以各种理由拖延办理过户手续,这让小王心生疑惑。于是,他带着购房合同向房产公司求证,一切才真相大白。至此,小王和家人已向小李支付了1165万元。

     

    二手房交易这五点须警惕



   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,小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虚构事实、隐瞒真相,诈骗他人财物,数额特别巨大,以诈骗罪判处小李有期徒刑12年6个月,并处罚金5万元,责令小李退赔小王经济损失。

     

    小李认为自己已向小王退还了170万元,一审判决量刑过重,向上海二中院提起上诉。

     

    二审法院认为,自2019年9月至2021年10月,小李以“预付款”“包装费”“好处费”等名义从小王处骗取千万巨款。一审法院已综合考量了小李的案件事实、犯罪数额和自首、认罪认罚、退赔等情节,对小李的量刑并无不当。最终,依法维持一审判决。

     

    小王的遭遇虽是个例,但我们也要以此为鉴,莫因急切需求而落入骗局。在此,也想提醒大家,在二手房交易中务必警惕各类风险高发点。

     

    二手房交易注意要点



    01确认房屋产权。一定要仔细确认所购房屋性质,确认是否属于违建房、小产权房、保障性住房、农村自建房等,避免办理过户登记时出现障碍。

    02确认是否存在交易限制。例如房屋是否仍处于限售期内无法过户、购房者是否具备购房资格或贷款资格、房屋是否被抵押或被查封等。

    03确保中介及业务员的诚信度。对所谓的“关系房源”“一手更名房”等要时刻保持警醒,避免本案的悲剧再度上演。

    04辨认购房合同的规范性。签订购房合同前,务必耐心阅读合同条款,涉及合同生效、履行、违约责任等条款应反复确认。

    05确保交易资金安全。购房时可以同卖家协商分批次转账,如有疑虑,可以通过政府部门、交易保证机构或房产中介在银行开设的监管专用账户进行资金托管,以保证资金安全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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